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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监测空气污染对健康影响

2015.2.05

  湖南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气象局日前联合下发《湖南省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长沙市和衡阳市确定为首批监测城市,开展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监测。

  据湖南省疾控中心空气与健康监测科科长周纯良介绍,目前,长沙市和衡阳市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居民死因登记系统,已设立常规的国控(或省控、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卫生计生、环保等部门建立了长期协作机制,相关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等监测资料能够实现共享。

  根据安排,今后湖南其他12个市将全面推行监测方案。每个城市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资料,在空气污染相对重的区域和污染相对轻的区域以社区为单位各设立1个监测点。

  根据《方案》,监测点要负责收集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已有的监测资料,还要对雾霾特征污染物(PM2.5)进行检测和成分分析。每年9月至次年2月期间,每月10日~16日和遇到连续雾霾天气时在各监测点进行空气PM2.5采样,每天采样时间不少于20小时。监测PM2.5浓度,分析PM2.5中重金属、类金属元素等污染物质的含量,确定为有害物质后再从源头加以防控。

  《方案》指出,监测点(社区/乡镇)选择条件为国控(省控、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覆盖范围;常住居民不少于1万;有社区/乡镇医院或卫生服务中心。监测点要负责死因监测资料及人口统计资料、医院门诊资料、急救中心接诊资料等信息的搜集。在每个监测点附近选择1~2所小学,选600名3~5年级小学生进行健康影响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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