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科技部设立了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也出台了一些政策,但这个办公室并不是常设机构,受资源所限,尚不能起到很大作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纪检监察审计局也已开始工作,不过只负责处理经费申请过程中出现的不端,不负责其他。实事求是地说,这两个国家机构在公众中的影响,甚至可能小于某些个人网站。但这些个人网站,无资源无权力,只能进行举报和公开,无法起到国家机构可以而且应该起到的作用。

  怎么处理科研不端?可能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共识。有些部门已经制定出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无具体执行的常设机构和措施,尚无全国性的约束机制。所以,中国急需建立规范的体制,在已经出台的条文基础上,有具体的、可操作的机制,确立对全国有约束性、有调查权威的机构。

  具体做法,可以借鉴和参照国外行之有效的相应机构和措施,比如,科技部的诚信办、基金委的纪检监察局就可以要求,国内任何申请科技部或基金委经费的单位,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制定处理学术不端的规章制度。如果不制定或者规章制度不被接受,那么该单位里的所有人都不能参加经费申请。科技部或基金委需要承担的职责包括:建立相应机构审批各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出现学术不端问题时,审核各单位的调查和处理是否公平合理;如果某个单位连续几次没有通过审核,可以停止该单位申请经费资格1年;在个人不服单位审核、要求申述时,由科技部或基金委的相应机构进行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