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惩治不法行为。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经营行为的检查惩治工作,同时加强质量抽查,防止不合格食盐流入市场。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对食盐市场价格和供应、销售情况的监测,将本地食盐市场供应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同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商务部市场运行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