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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防治能源行业大气污染

2014.7.15

  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环保厅近日共同制定并发布了《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15年,陕西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实现天然气消费总量120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至70%。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实现天然气消费总量160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2%,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7%。

  根据《方案》,陕西省将加强对地市能源主管部门和重点能源企业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对考核结果优良的地市和企业,在产业布局、资源分配、资金支持、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市和企业,将严格问责。

  《方案》强调,西安、咸阳两市周边不再新建火电、热电厂,已经取得相关审批许可的电厂项目要重新布局在陕北。现役机组要加快实施脱硫脱硝除尘综合升级改造,关中地区要按接近零排放标准进行改造,并逐步推广。到2017年年底,关中地区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完成改造。对单机30万千瓦以下环保不达标的火电机组,逐步给予关停。

  《方案》要求,陕西关中地区不再布局新的石化、煤化工项目。现有企业要加快向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化工园区迁建。提前实施更高质量标准油品,今年10月1日起,陕西全省范围内加油站供应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陕西省还将制定关中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禁止燃用劣质煤,提高采暖季城市供热用煤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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