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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进入新常态 如何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015.4.14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和环境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已成为社会的基本矛盾之一。实施新环保法,加紧制度创新,推动绿色转型是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环保工作的必由之路。在此背景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首先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和规章。

  4月10日,新《环保法》实施100天之际,在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责任网联合发起的美丽中国环境论坛上, 100家企业(含在中国经营的外资企业)发出了“美丽中国环保倡议”,表示以实际行动遵守新《环保法》、建设美丽中国。

  新环保法实施,企业亟须树立新路标

  今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生效,企业需要面对越来越严厉的环保新要求。同时,在经济转型升级、调结构的大环境下,企业面对更复杂的社会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对自身的经营生产和环保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和调整,以适应新常态、新要求。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者则昌,逆者则亡。”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刘国正认为,新《环保法》钢牙利齿,守者则昌、违者则亡,“这样说是一点也不过分”。

  新《环保法》实施后,过去那些“有钱就任性”的企业将不能再“任性”。今后环保标准还将不断加严,企业必须跟上新形势。

  任何一部新法律出台都会带来很多新机遇,对于企业来说,抓住了机遇,新法就是财神、护身符。在企业发展道路上,新法为企业树立了路标,只有遵守规则,企业才能得到长久永续的发展。

  法律是高压线,触碰了必然要为此付出代价。经过两个月的执法实践,除山西、海南、云南、西藏等4省、自治区外,1月~2月,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6件,罚款数额达1238.96万元,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20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52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20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47起。近期,新闻媒体曝光了大批不遵守法律,特别是不遵守新《环保法》被处理的案件。

  “不环保、罚破产,不达标、别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将是环保新常态。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认为,企业不仅要增强守法意识,还需要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管理水平。

  为倡导环境保护理念,更好地宣传、贯彻新《环保法》,《美丽中国环保倡议书》提出,严格遵守新《环保法》,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优先使用清洁能源。不断加大环保和研发投入,生产绿色产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自身的绿色健康发展。努力减少能源消耗,争做低碳企业,自觉保护人类生态环境;积极发挥辐射带头作用,引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及所在社区成员履行环境责任。

  有关专家表示,百家企业的环保《倡议书》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具有示范意义和标杆价值,如果企业真能够做到倡议书所倡议的内容,中国的环境问题就会有很大改善。

  企业须全面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新《环保法》专门增加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一章,这是环境立法的一大进步。

  新《环保法》明确了企业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应如实公开环境信息。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监管信息,同时依法监督、督促,甚至责令企业公开信息。这要求政府及其环保部门,还有企业,都应该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和责任。

  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前提,而在实践中,对于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来说,真正做到公开信息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企业都不愿意、不习惯公开信息,特别是排污企业很难主动公开排污信息。

  在调查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的过程中,媒体记者受到层层阻挠。“有领导

  要求必须把记者送到高速公路,在有监管的情况下,看着记者离开当地。”一位

  知情者介绍说。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和社会公众很难发挥监督环境污染的作用。

  即使在公布的环境信息中,也存在有虚有实、有真有假的问题。为了逃避监管和骗取环保专项资金,一些企业上报的数据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水分。

  在一些地方,空气质量和监测数据需要排名,名次显示政绩,政绩决定升迁,因此地方党委政府格外看重各项环境数据。各项数据出来之后,如果执政者觉得不太稳妥,会或明或暗要求行政部门修改。因此,基层一些地方存在数据造假的问题,这让环境执法无据,评判无据,如此一来,失信的不仅仅是政府,还败坏社会风气。

  在环保新常态下,新《环保法》要求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企业必须自加压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否则老百姓会通过热线电话或者其他的形式状告企业。如果企业蓄意破坏水、大气、土壤环境,还将面临环境诉讼。

  “法律严格是一个新常态,最后转化为一种执法的或者司法的实践,需要一个过程。”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教授胡静认为,严法不能停留在纸面上,最终能不能成为法律实践当中的新常态,取决于义务和责任履行的机制是否完善。

  同时,媒体是公众参与的一支重要力量。数据造假、信息失真已成为一大公害,媒体必须在报道的过程中做出正确判断。中国环境报社社长杨明森认为,判断信息的真假虚实,不仅是一位媒体人的基本职业素养,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责任。

  公众要善用新媒体进行深度参与

  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整治环境污染的决心,这种面对问题的勇敢,解决问题的自信,感染到社会,充分调动起社会各个层面的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断汇聚的环境污染治理力量,正努力减缓并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

  在环保新常态下,公众充分运用监督权和参与权,对企业污染行为进行监控,可以360度无死角的把环境问题暴露在聚光灯下,用阳光“杀死”环境问题。

  北京龙阳伟业总经理王辰悦认为,企业必须从观念上是正视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面对不断增强的环保力量,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帮助企业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近年来,新媒体在技术上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可能,通过新的传播渠道和表现形式,可以在短时间内普及环境知识,帮助公众了解身边的环境状况。

  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应公开环境信息,发动公众参与,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运用微博、微信等移动媒体交互式传播方式,取得更好的传播效果。

  中国商报新闻出版总社社长魏稳虎认为,当前,如何利用新的传播手段,让更多的人去参与,是政府和企业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新华网品牌战略、公益报道负责人高向梅的团队在研究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效果时发现,很多热点事件不是突发的,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借鉴传统媒体的方法,发挥互联网的优势,运用大数据的精准,做自媒体的传播,或者新媒体的传播,往往能收到很好的传播效果。

  很多专家表示,环保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广泛倡导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理念,激发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更好地宣传、贯彻新《环保法》,是环保部门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全社会应积极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累积一点一滴的积极变化,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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