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草案未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仅在罚则中规定,违反该规定的由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法制委员会认为,应当在条例中增加餐余垃圾就地处理的相关规定,以有效规范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水平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水平。

  因此,草案增加规定,要求符合一定规模并具有就地处理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将可以自行处理的餐厨垃圾按照规定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同时,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监管。

  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最近,市委、市政府在研究加快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工作时提出,要加强餐厨垃圾的就地处理工作,要求就餐人员或营业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建设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