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的具体目标任务上看,与去年相比,炼钢、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10行业分别增加了218%、29%、92%、77%、149%、141%、198%、46%、301%和72%,增幅较大;炼铁、焦炭、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等8行业分别减少了11.6%、12%、37%、56%、15%、67%、45%和37%。

  有些行业目标任务有所增加,一是因为各地高度重视,加大了工作力度。二是淘汰标准提高,如水泥磨机淘汰标准由直径2.2米提高到了3米等,使一部分原来未列入淘汰的产能进入了淘汰行列。三是2011年底是一批落后产能的最后淘汰期限。

  部分行业目标任务减少主要是由于这些行业淘汰的标准没有明显提高,剩余的落后产能已经不多。如制革、印染、化纤等行业,绝大部分落后产能已在“十一五”期间淘汰。

  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未来可能还要增加一些行业,比如铅酸蓄电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