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大中华区公共事务及传讯部总监翟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经过稀释后,‘苯甲酸’和‘己二烯酸’的含量是不超标的。”

  但另一种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按照台湾规定是“不得添加在碳酸饮料内”。

  对此,可口可乐在台湾的分公司——台湾太古可口可乐公司的公共事务总监许雅慧的解释是“配料送错了”,“该批原液是其他地区所购买,并非台湾太古可口可乐所采购,是不小心误送到台湾的。”

  这些原液原定运往哪个地区?翟嵋未予回答。

  可口可乐的解释并没有阻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台湾“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组长蔡淑贞随即表示:“不合格产品已被海关截获,未进口台湾。”

  台湾媒体评论说,荒唐的“送错”解释进一步降低了可口可乐的信誉度,“一个不负责任的企业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大陆是“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