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3)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各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青年学者项目

  (1)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