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张秀志
电话:(010)65646167
传真:(010)65646124
邮箱:hssff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5月5日
附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司
2.广东省、四川省、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5.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8.广东大亚湾核电环保有限公司
9.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10.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1.甘肃龙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部内征求法规司、核一司、核二司、环评司意见)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pdf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