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关于加快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1010工程”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县级市、区相关引才政策外,入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将享受50万—250万元的安家补贴;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给予100万—4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3年租金;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总额10%的配套投资;已获立项支持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3年内年销售超过5000万元的,再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以及1000万元以内的融资贷款担保。

  “1010工程”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创业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立项后除享受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给予的团队成员每人100万元的一次性个人补贴、连续三年每年500万—1000万元的科技项目经费资助外,再按规定给予地方配套资助;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国家“千人计划”;优先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优先辅导并推荐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企业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