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或许会说,我国目前尚没有关于“地沟油”的检验标准,而且食品监督部门人手不足、技术手段落后,等等,似乎对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问题无可奈何。我们以为,客观方面的困难也许是事实,却绝对不能成为让“地沟油”走上餐桌的借口。从目前掌握的事实看,“地沟油”炼制食用油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在如此多环节的非法生产销售过程中,只要那八、九个监管部门中有几个人认真负责,经常下去走访调查摸情况,怎么可能发现不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蛛丝马迹?显然,现在不是部门设置是否完备、人员配备是否充足的问题,而是最起码的责任落实问题。

  当然,对于公安部门破获的案件,一经查实,必须从重处置。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威胁食品卫生安全的企业和不法商人,再也不能心慈手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