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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所须公示水质检测结果

2015.7.03

  近日,中山市疾控中心发布今年第14号健康提示,要求全市所有游泳场所都要亮证经营,公示水质检测结果,避免不洁泳池引起多种疾病。

  市疾控部门表示,为了保障泳客健康,规范泳池水质管理,泳池管理方要自测游离余氯,结果每日公示。在泳池开放期间,根据国家标准,水中游离余氯的浓度须保持0.3~0.5mg/L。为杀灭水中的细菌、病毒等病原体,防止传染病传播,必须对泳池进行规范的消毒,要持续补充消毒剂。

  市民该如何选择健康泳池?据介绍,首先应查看卫生许可证,“游泳场所须亮证经营,目前中山市绝大部分游泳场所均有卫生许可证。”中山市疾控中心专家表示,其二,则应查看泳池水质检测结果,“游泳场所须公示水质检测结果,包括泳池管理人员自测和市疾控中心的检测报告。疾控中心在泳季6~8月期间,每个泳池均会监测3次左右。”最后,则应查看泳池周边和配套设施,如洗脚池、更衣室、厕所等场所卫生整洁程度。

  此外,该专家表示,泳客应遵守游泳场所的“泳客须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进池前须先解大小便、淋浴,浸脚消毒后方可进池;游泳时,要教育小朋友勿在池中排尿、吐痰;游泳后应洗头发、洗澡,并滴眼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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