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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店,一边为抗疫护航,一边历经“最严监管”

2021.6.10

  广东的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当地药店作为“哨所”,与全国千万高考考生同时经历“大考”,一边为抗疫护航,一边历经“最严监管”。

  “应急”政策高频发布

  

  6月5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对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做了调整。同日,《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下发,后深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跟进。

  其中,对药店影响较大的政策如下:

  一、健康码为黄色不得进药店。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进店出示健康码等防控措施。顾客健康码为黄色的,应拒绝其进店,并引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对健康码为绿色的进店顾客必须提醒其佩戴口罩,并通过设备进行体温测量。

  二、严格执行《目录》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零售药店销售《目录》药品时,必须通过设备进行登记,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少报、漏报。据悉,该目录里包含37种常用药,涵盖复方感冒灵、感冒清热颗粒、小柴胡颗粒、抗病毒口服液和清开灵、板蓝根等常见感冒清热用药。

  三、全省中高风险地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目录》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

  四、所有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自6月5日起,不得向收货地址位于广州、深圳、佛山地区的个人消费者销售《目录》内药品,直至该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开启“最严”监察模式

  

  各地市局迅速落实对药品零售企业属地监管责任,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落地,同时,针对高风险企业检查频次和力度随之加大。一时间,广东药店迎来“大考”。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从5月18日起开始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了拉网式巡查,6月7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巡查中发现仍有部分零售药店未严格执行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包括少报、漏报、未张贴需登记报告退热类药品目录和发热门诊名单等问题,个别工作人员甚至仍不清楚要执行登记报告制度,不了解不熟悉市疫情防控监测与数据分析平台设备和广东省智慧药监系统“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操作。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持续加强对零售药店执行登记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和相关指引的零售药店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关停整改。

  无独有偶。中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全覆盖大排查,共检查药店3223家。检查认为,大部分药店均能按要求执行退热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和日常清洁及消毒、进门测温扫码、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监测、人员防护等防疫措施。

  对部分疫情防控意识薄弱、未按要求做好登记及防疫工作的零售药店,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其停业整改。截至6月7日,广东省中山市共有99家零售药店被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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