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 

  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是指当年建成投产的实际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实际投资额。其中“三同时”制度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环境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1.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000多万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关闭5000万千瓦的任务;分别淘汰炼铁、炼钢、水泥、焦炭和造纸等落后产能1.1亿吨、6860万吨、3.3亿吨、9300万吨和720万吨。全国累计建成运行5亿千瓦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火电脱硫机组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80%;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超过5000万吨/日。

  在经济增速和能源消费总量均超过规划预期的情况下,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提前半年实现,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据初步测算,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05年下降12%左右,二氧化硫下降14%左右,均超额完成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