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0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901724号公告,预告订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安保宁之检验(二)”,2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同日,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901721号公告,预告废止“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安保宁之检验”。...
2018年年3月29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900536号公告,修订发布《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硝基呋喃代谢物之检验》全文1点,并自2018年6月1日生效。 全文1点内容是“适用范围:本检验方法适用于畜禽水产品、蜂蜜及乳品中硝基呋喃代谢物之检验。”...
GB4789.5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31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GB29699鸡肌肉组织中氯羟吡啶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29701鸡可食性组织中地克珠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29683动物性食品中对乙酰氨基酚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29685动物性食品中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和大观霉素多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29693...
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日前公告订定《应办理检验之食品业者、最低检验周期及其他相关事项》,其中肉类加工等食品应对养殖动物性来源的主原料,进行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而最低检验周期为每季一次。 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表示,为强化食品业者应实施自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七条第三项明定食品业者应将其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检验机关、法人或团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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