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第七条(产品注册公开信息)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在政务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注册服务指南(包括申请事项、设定依据、申请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注册结果、产品注册批准文件、标签和说明书等信息。...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在其政府网站公开下列行政审批信息:(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审批服务指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批件)、标签和说明书样稿等信息;(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服务指南、审查结果等信息;(四)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批准文件等相关信息...
最后,会议同意通过对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同意起草小组按会议审查的意见做适当修改后报批。 据悉,本次通过审定的还有《睫毛膏》等5项产品标准、《化妆品中维生素B5及维生素原B5》等5项方法标准、《化妆品用三氯生》等12项原料标准。...
答:批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申请人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产品进行系统自查,经自查合格的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诺产品符合要求并提交行政许可延续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组织事前的技术审评工作,对企业自查合格的产品直接准予延续,通过组织事后技术审查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持续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 ...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