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 ANSI Z83.7-2017/CSA 2.14-2017(R2022)
燃气建筑加热器

Gas-Fired Construction Heaters


CSA ANSI Z83.7-2017/CSA 2.14-2017(R2022) 发布历史

CSA ANSI Z83.7-2017/CSA 2.14-2017(R2022)由SCC 发布于 2017-10-31。

CSA ANSI Z83.7-2017/CSA 2.14-2017(R2022) 燃气建筑加热器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CSA ANSI Z83.7-2017/CSA 2.14-2017(R2022)

CSA ANSI Z83.7-2017/CSA 2.14-2017(R2022)的历代版本如下:

  • 0000年 CSA ANSI Z83.7-2017/CSA 2.14-2017(R2022)

 

前言 这是 ANSI Z83.7 / CSA 2.14《燃气建筑加热器》的第三版。它取代了 2000 年和 2011 年发布的前两个版本。 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新生产的直燃建筑加热器(以下简称加热器或器具),这些加热器或器具完全由新的、未使用的零件和材料构成,主要用于临时用于在建、改建或修理中的建筑物或结构的供暖。加热器产生的所有燃烧产物都会释放到被加热的区域。本标准的要求涵盖额定输入高达 10,000,000 BTU/h (2930 kW) 的加热器。

1.2 本标准适用于带有或不带有内置空气循环装置的独立式加热器,并且可以用于连接到管道。如果加热器设计用于管道系统,则应使用制造商推荐的管道系统或在制造商指定的最大静压下对加热器进行测试。

1.3 本标准适用于将热量直接引入地面的户外直接地面解冻器具。

1.4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天然气或丙烷气的通用结构加热器(见第 3 条定义)。

1.5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以下燃料的加热器:a) 天然气;和 b) 丙烷气。

1.6 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无焰催化燃烧过程的加热器或使用液相燃料气体的加热器。

1.7 如果本标准中给出的测量值后跟其他单位的等效值,则第一个状态值应被视为规范。

1.8 所有用于与根据本标准认证的器具一起使用的附件都应在可能使用它们的器具上进行测试。

1.9 附件 A“加拿大独有物品”包含加拿大独有物品。

1.10 附件 B“美国独有物品”包含美国独有物品 br> 1.11 适用于与可选列出的转换套件一起使用的设备的特殊构造规定在附件 D“列出的燃气器具转换套件的(可选)规定”中概述。

1.12 第 2 条包含本标准中特别引用的标准列表,以及可从中获得这些参考标准的来源。

1.13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本标准中所有对 psi 的引用均视为表压。

1.14 本标准包含与码/磅数量等值的 SI(公制),目的是允许以 SI(公制)单位使用该标准。 (IEEE/ASTM SI 10《美国公制实践国家标准》或 ISO 80000-1:2009《数量和单位?第 1 部分:总则》用作从码/磅数量进行公制换算的指南。)如果规定了测量值和其他单位的对应值,则第一个规定的值应被视为要求。给出的对应值可以是近似值。如果将测量值和其他单位的对应值都指定为引用标记要求,则应提供第一个规定的单位或两者。

1.15 本标准中的“应”用于表达要求,即用户为符合标准必须满足的规定;“应当”用于表达建议或建议但不要求的内容;“可以”用于表达选择或在标准限制范围内允许的内容。条款附带的注释不包括要求或替代要求;条款附注的目的是将说明性或信息性材料与正文区分开来。表格和图形的注释被视为表格或图形的一部分,可以按要求编写。附件被指定为规范性(强制性)或信息性(非强制性)以定义其应用。

标准号
CSA ANSI Z83.7-2017/CSA 2.14-2017(R2022)
发布
2017年
发布单位
SCC
当前最新
CSA ANSI Z83.7-2017/CSA 2.14-2017(R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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