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48-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Cemen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HJ 848-2017 中,可能用到以下仪器设备

 

EV-1000BVOC监测系统

EV-1000BVOC监测系统

赛默飞世尔环境与过程

 

HJ 848-2017



标准号
HJ 848-2017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9日
实施日期
2017年11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
发布单位
CN-HJ
引用标准
GB 4915 GB 12348 GB 30485 HJ/T 38 HJ/T 166 HJ 662 HJ 819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气、水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制造、矿山开采、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窑物料总质量的 30%)、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适用本标准。

HJ 848-2017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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