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entralized lncineration facility construction on hazardous waste


HJ/T 176-2005 发布历史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和国家其他危险废物领域有关法规,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的资源化、减量化和元害化目标,规范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特殊危险废物(多氯联苯、爆炸性、放射性废物等)专用焚烧处置工程可参照本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于统筹考虑焚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工程,应同时满足本技术规范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相对应指标技术要求不同的,按从严的要求执行。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专业规划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工程的选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并做到运行稳定、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对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使其资源化;对不宜回收利用但可焚烧的危险废物可采取焚烧处理。 危险废物焚烧以危险废物无害化、减量化为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危险废物焚烧产生的热能可采取适当形式利用。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技术规范外,还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HJ/T 176-2005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2005-05-24,并于 2005-05-24 实施。

HJ/T 176-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70 有毒害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30.01 废物综合。

HJ/T 176-2005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5/05/24 HJ/T 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 176-2005



标准号
HJ/T 176-2005
发布
2005年
发布单位
行业标准-环保
当前最新
HJ/T 176-2005
 
 
适用范围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和国家其他危险废物领域有关法规,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的资源化、减量化和元害化目标,规范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特殊危险废物(多氯联苯、爆炸性、放射性废物等)专用焚烧处置工程可参照本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于统筹考虑焚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工程,应同时满足本技术规范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相对应指标技术要求不同的,按从严的要求执行。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专业规划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工程的选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并做到运行稳定、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对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使其资源化;对不宜回收利用但可焚烧的危险废物可采取焚烧处理。 危险废物焚烧以危险废物无害化、减量化为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危险废物焚烧产生的热能可采取适当形式利用。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技术规范外,还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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