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锅壳锅炉本体制造的技术要求、检验、油漆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大于0.04MPa,但不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1t/h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MPa的固定式钢制热水锅炉。
JB/T 1619-2002由行业标准-机械 CN-JB 发布于 2002-12-27,并于 2003-04-01 实施,于 2015/01/14 废止。
JB/T 1619-200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J98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7.060 燃烧器、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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