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目标,选址方法,选址过程的管理,选址准则和选址过程中需要收集的数据或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本标准不适用于铀水冶尾矿处置场的选址,也不适用于对免管废物进行处置的填埋设施的选址。
HJ/T 23-1998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1998-01-08,并于 1998-07-01 实施。
HJ/T 23-199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10 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30.30 特殊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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