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CA 006-2021
化妆品原料对酪氨酸酶活性抑制试验方法 (体外法)

Cosmetic ingredients-Tyrosinase activity inhibition test method (in vi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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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CA 006-2021



标准号
T/GDCA 006-2021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实施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C268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70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适用范围
1. 实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件所提到的受试样品的浓度均指其配制时的浓度。 1.1 受试物处理 阳性对照曲酸用PBS缓冲液稀释成:0.080 g/L、0.040 g/L、0.020 g/L、0.010 g/L、0.008 g/L、 0.005 g/L、0.002 g/L、0.001 g/L系列质量浓度梯度溶液。 受试物处理:受试物用PBS缓冲液梯度稀释成5个以上合适质量浓度的样品溶液。 1.2 试验分组 在96孔酶标板中设置溶剂本底孔(Ta)、溶剂反应孔(Tb)、样品本底孔(Tc)、样品反应孔(Td)。其中,Ta组为溶剂本底组,不加底物L-酪氨酸溶液、不加样品溶液;Tb组为溶剂反应组,加底物L-酪氨酸溶液但不加样品溶液;Tc组为样品本底组,不加底物L-酪氨酸溶液、加样品溶液;Td组为样品反应组,既加底物L-酪氨酸溶液又加样品溶液。每组做三个复孔。 1.3 试验步骤 参照表1试剂添加量,在各孔依次加入L-酪氨酸溶液、样品溶液/溶剂、PBS缓冲液,充分混匀,置 于37 ℃恒温环境下孵育10 min后依次在各孔加入20 μL的酪氨酸酶溶液,37 ℃混匀反应5 min±5 s 后即刻放入酶标仪,在475 nm波长处进行测定。 注:各孔从加入酪氨酸酶溶液到测定吸光度,保持时间一致(5 min±5 s)。 2. 结果计算 2.1 酪氨酸酶活性抑制率 2.2 半数抑制浓度(IC50 值) 以受试样品的浓度为横坐标,其对应的酪氨酸酶抑制率为纵坐标,绘制曲线图,拟合得到回归方程 (R2≥0.9)。根据回归方程,计算酪氨酸酶抑制率为50%时对应的样品浓度,即为该受试样品的IC50 值,同时计算其95%置信区间。 2.3 曲酸当量值 3. 试验有效性验证 每批次实验都需要加入阳性对照的测试,阳性对照曲酸的IC50应在0.005 g/L~0.03 g/L,则认为试 验系统有效。各组平行孔间的抑制率间的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SD)值需≤15%,则认为试验平行性有效。加入酪氨酸酶溶液,37 ℃混匀反应5 min±5 s后即刻放入酶标仪,在475 nm波长处进行测定:±5s时间对测试结果IC50的影响,标准差SD值≤3%。 4. 结果判定 样品在某一受试浓度下的酪氨酸酶抑制率应表述为:抑制率平均值±抑制率间的标准差(SD)。 进行不同样品的酪氨酸酶抑制能力比较,在同一受试浓度下,抑制率越大代表该样品的酪氨酸酶抑 制能力越强。进行不同样品的酪氨酸酶抑制能力比较,IC50值越小代表该样品的酪氨酸酶抑制能力越强。进行不同样品的酪氨酸酶抑制能力比较,曲酸当量值越小代表该样品的酪氨酸酶抑制能力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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