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对航空装备失效分析人员的要求、条件与职责,技术培训及鉴定办法等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装备失效分析技术骨干的培训、考评与资格鉴定。只有取得资格证书者才可担任1~4级失效件失效分析方面的负责人,其编写、审核或签发的失效分析报告才具有有效性。
HB 7478-1996由行业标准-航空 CN-HB 发布于 1996-09-13,并于 1997-01-01 实施,于 2014-11-01 废止。
HB 7478-199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V04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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