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1186-2005由行业标准-核工业 CN-EJ 发布于 2005-04-11,并于 2005-07-01 实施。
EJ 1186-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F73 环境辐射防护与核医学防护,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280 辐射防护。
EJ 1186-2005 放射性废物体和废物包的特性鉴定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EJ 1186-2005 。
* 在 EJ 1186-2005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放射性废物体和废物包的性能要求及其检验方法,包括取样方法、数据处理方法和质量保证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运行、退役和其他核活动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体和废物包。 本标准不适用于乏燃料运输货包。
3.7 标准容器由国家标准规定的废物容器。3.8包装体通常指废物体及其包装容器的总称。3.9低于低放的废物放射性核素浓度或放射性比活度水平比低放废物低,但对公众造成的剂量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而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辐射安全管理的废物。低于低放的废物不属于放射性废物。3.10免管废物其放射性对任何公众造成的剂量低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以致不需要对其进行辐射安全管理的废物。...
放射性废物不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管理要求参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放射性核素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2分类鉴定标准我国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合后的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房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然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房物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16.2.2 必须把回填后剩余的废石和尾矿集中堆放在废石场或尾矿库中,并应采取必要的护坡和加固措施,防止废石场或尾矿坝发生坍塌或废物流失事故。废石 和尾矿库的选址应满足15. 2.8条的要求。 16.2.3 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废石和尾矿中的放射性核素和非放射性有害物质渗入地下水或随地表水迁移而污染水源和农田。废石场、尾矿库周围应设置监测并 地下水和渗出水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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