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螺纹直径6mm~20mm紧固件的紧固扭矩。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以控制扭矩方式进行的紧固: —外螺纹件的机械性能符合GB/T 3098.1规定的8.8、10.9级; —内螺纹件的机械性能符合GB/T 3098.2或GB/T 3098.4,且具有充分发挥螺纹连接副承载能力的强度; —螺纹符合GB/T 196,螺纹精度不低于GB/T 197规定的6级; —内、外螺纹件的六角对边尺寸符合GB/T 3104规定的标准系列; —内、外螺纹件的表面为汽车工业通常采用的状态; —外螺纹件在紧固中承受轴向拉伸载荷。 本标准不适用于外螺纹件在紧固中承受压缩力的紧定螺钉、由外螺纹件攻击螺纹的自攻螺钉及木螺钉、采用弹簧垫圈或弹性垫圈的螺纹紧固件以及有效力矩型螺纹紧固件的紧固。 当表面状态不同、支承面尺寸及形态与标准条件差异较大,以致预紧力不能满足要求以及对预紧力有特别要求时,应对紧固扭矩进行调整。 注: 1 螺纹连接副的承载能力见GB/T 3098.2附录A。 2 有效力矩—在螺纹连接副不承受轴向载荷的情况下,平稳旋转螺栓或螺母时,测得的旋转力矩。
QC/T 518-1999由行业标准-汽车 CN-QC 发布于 1999-11-05,并于 2000-07-01 实施,于 2008-05-01 废止。
QC/T 518-199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T31 紧固件。
QC/T 518-1999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紧固扭矩 于 2007-11-14 变更为 QC/T 518-2007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紧固扭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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