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071-1994
钢制轻工容器设计规定


QB/T 2071-1994 发布历史

本规定适用于碳钢、低合金钢、高合金钢和复合钢板制设计压力低于10.0MPa,设计温度高于-20℃的各类日用化工、制浆造纸、制糖、制盐、饮料等轻工行业用的容器设备。 本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各类容器。 a. 直接火焰加热的容器; b. 经常搬运的容器; c. 受辐射作用的容器; d. 要求作疲劳分析的容器。

QB/T 2071-1994由行业标准-轻工 CN-QB 发布于 1995-01-05,并于 1995-08-01 实施。

QB/T 2071-199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Y90 轻工机械综合。

QB/T 2071-1994的历代版本如下:

QB/T 2071-1994



标准号
QB/T 2071-1994
发布日期
1995年01月05日
实施日期
1995年08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Y90
发布单位
CN-QB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碳钢、低合金钢、高合金钢和复合钢板制设计压力低于10.0MPa,设计温度高于-20℃的各类日用化工、制浆造纸、制糖、制盐、饮料等轻工行业用的容器设备。 本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各类容器。 a. 直接火焰加热的容器; b. 经常搬运的容器; c. 受辐射作用的容器; d. 要求作疲劳分析的容器。

QB/T 2071-1994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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