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批准上市的人用化学药品拟转宠物用的,按照《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资料要求》(见附件1)提交产品注册资料。但处于药品监测期、行政保护期内的人用化学药品以及人用关键抗菌药物不得转为宠物用。 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废止了仅有促生长作用药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
一、《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是兽药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 二、《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包括凡例、正文及附录。自《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施行之日起,《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兽药质量标准》(2017年版)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等收载、发布的同品种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
近些年,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诊疗行业兽药使用需求,根据宠物诊疗行业发展形势,开拓创新、多措并举,通过实施认定一批、转化一批、研发一批等方式,发布183个宠物用兽药说明书范本、确定“宠物用”兽药专用标识、制定《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临床资料要求》、明确《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资料要求》、允许《中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收载品种增加宠物用注册、实施优先注册评审制度,推动丰富宠物用兽药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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