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EN 10085:2001
氮化钢 交货技术条件

Nitriding steels -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标准号
NS-EN 10085:2001
发布
2001年
发布单位
SCC
当前最新
NS-EN 10085:2001
 
 
适用范围
摘自:EN 10085:2001 1.1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下列产品的交货技术要求: - 半成品,如大钢坯、方坯、板坯; - 棒材; - 线材; - 宽扁钢; - 热轧或冷轧箍筋和薄板/板材; - 用表 3 所列氮化钢制造的锻件,并以表 1 第 2 至 4 行中针对不同类型产品给出的热处理条件和表 2 给出的表面条件之一供应。这些钢通常用于制造淬火和回火,通常经过机械加工随后进行氮化的零件。注 1:EN 10083-1 中的一些等级也用于氮化处理。注 2 相关欧洲标准见附录 E。注 3 锤锻半成品(钢坯、钢坯、板坯等)和锤锻钢筋在下文中均归入半成品或钢筋范畴,不属于“锻件”范畴。
1.2 在特殊情况下,这些技术交付要求的变化或补充可能由询价和订购时达成的协议决定(见附录 B)。
1.3 除本欧洲标准的规定外,还适用 EN 10021 的一般技术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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