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72.3-2005
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 第3部分: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edical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3: Transcranical Doppler blood flow analyzer


SN/T 1672.3-2005 发布历史

SN/T 1672 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的抽样、检验及合格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由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的进出口检验。

SN/T 1672.3-2005由行业标准-商品检验 CN-SN 发布于 2005-09-30,并于 2006-05-01 实施。

SN/T 1672.3-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39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1.040.55 诊断设备。

SN/T 1672.3-2005 发布之时,引用了标准

  • SN/T 0002 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 GB 9706.1-1995 医用电器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 GB 9706.9-1997 医用电气设备 医用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专用安全要求
  • GB 16846-1997 医用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

SN/T 1672.3-2005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5年09月30日 SN/T 1672.3-2005 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 第3部分: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

SN/T 1672.3-2005



标准号
SN/T 1672.3-2005
发布日期
2005年09月30日
实施日期
2006年05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9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55
发布单位
CN-SN
引用标准
GB 4205 SN/T 0002 GB 9706.1-1995 GB 9706.9-1997 GB 16846-1997
适用范围
SN/T 1672 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的抽样、检验及合格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由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的进出口检验。

SN/T 1672.3-2005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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