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Z 9107.1-1987
工业过程测量与控制设备的工作条件 第一部分:温度、湿度、大气压力

Operating conditions for industrial-process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equipment Part 1: Temperature, humidity and atmospheric pressure


SJ/Z 9107.1-1987 发布历史

本标准第一部分列出的温度、温度梯度、湿度和大气压力,是指在规定的场所下陆用或海岸用的工业过程测量与控制系统或系统的部件,在工作以及设备安装完毕但尚未使用或贮存、运输期间所处的环境条件。维护和修理条件不包括在内。 直接与火、爆炸及核辐射有关的工作条件也不属本标准考虑的范围。 测量用的标准大气条件,参见SJ/Z9001.1-87(IEC 68-1)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一部分:总则和导则。 本标准所考虑的影响因素,只限于对系统的工作性能产生直接影响的参数,而不考虑在工作条件下,对操作人员的影响。仅考虑工作务件,各条件对仪器的影响不予考虑。 本标准规定的极限值或几组极限值,仅适用于所列出的各种工作条件。其他工作条件,包括那些难以定义和测量的值。以及尚无合适标准规定的值。将包括在标准的其他部分中。腐蚀性大气就是难以定义的工作条件的一例。由于腐蚀性物质的多样性和浓度不同以及可能遇到腐蚀性物质的综合作用,所以目前难以分级。 注:类似的问题目前正由IEC第75技术委员会(环境条件分等)进行研究。待该技术委员会的标准颁布后,本标准再予考虑。

SJ/Z 9107.1-1987由行业标准-电子 CN-SJ 发布于 ,于 2010-02-25 废止。

SJ/Z 9107.1-198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N10 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装置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5.040.40 工业过程的测量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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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SJ/Z 9107.1-1987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2010-02-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N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040.40
发布单位
CN-SJ
适用范围
本标准第一部分列出的温度、温度梯度、湿度和大气压力,是指在规定的场所下陆用或海岸用的工业过程测量与控制系统或系统的部件,在工作以及设备安装完毕但尚未使用或贮存、运输期间所处的环境条件。维护和修理条件不包括在内。 直接与火、爆炸及核辐射有关的工作条件也不属本标准考虑的范围。 测量用的标准大气条件,参见SJ/Z9001.1-87(IEC 68-1)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一部分:总则和导则。 本标准所考虑的影响因素,只限于对系统的工作性能产生直接影响的参数,而不考虑在工作条件下,对操作人员的影响。仅考虑工作务件,各条件对仪器的影响不予考虑。 本标准规定的极限值或几组极限值,仅适用于所列出的各种工作条件。其他工作条件,包括那些难以定义和测量的值。以及尚无合适标准规定的值。将包括在标准的其他部分中。腐蚀性大气就是难以定义的工作条件的一例。由于腐蚀性物质的多样性和浓度不同以及可能遇到腐蚀性物质的综合作用,所以目前难以分级。 注:类似的问题目前正由IEC第75技术委员会(环境条件分等)进行研究。待该技术委员会的标准颁布后,本标准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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