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Z 9134-1987
电视接收机和高压视频产品

TV receivers and HV video products

2010-02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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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Z 9134-1987



标准号
SJ/Z 9134-1987
发布单位
行业标准-电子
当前最新
SJ/Z 9134-1987
 
 
适用范围
1.1 本要求适用于符合NFPA70《美国国家电气法规》的市电电源供电的家用或商业用电视接收机和视频产品。 1.2 这些要求,在适当场合也适用于用软线连接,由汽车蓄电池或船舶电池供电的便携式电视接收设备。 1.3 这些要求在适当场合也适用于电视监视器、录像机、视频处理和视频放大设备、电视摄像机、电视天线放大器、显像管消磁器和类似的设备。也适用于由电视接收机和某些其它设备,例如收音机、电唱机、录音机等组成的组合设备。 1.4 这些要求不适用于非电视接收机和视频产品使用的便携式或固定式的电池充电器和电源。 1.5 这些要求不适用于音频放大器、电话装置、磁头消磁装置、电唱机、收音-电唱机、无线电接收机、钟控收音机、录音-放音机、磁带抹音器、磁带重放机、无线电收发信机、调幅/调频调谐器、调谐放大器,以及标准SJ/Z 9136-87(UL 1270)《收音机、音响系统及其附件》中,或标准SJ/Z 9136-87(UL 813)《商业用音频设备》中包括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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