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明确规定应在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中按标准要求明示产品材料类别,同时,不应使用腐朽材、虫蛀材、霉变材,保证产品的用材质量;并规定了耐酸碱、耐干热、耐湿热、耐冷热温差、耐冲击、耐磨、耐香烟灼烧等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要求,提高竹制家具的实用性能;同时,严格规定了挥发性有害甲醛释放量、苯、甲苯、TVOC有害迁移元素等的限量要求及阻燃性要求,保证竹制家具的安全。 ...
分别是: ISO 4211: 1979家具 表面抗冷液体性能的评定 ISO 4211-2: 1993家具表面试验第2部分: 耐湿热性能的评定 ISO 4211-3: 1993家具表面试验第3部分: 耐干热性能的评定 ISO 4211-4: 1998家具表面试验第4部分: 耐冲击性评估 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家具技术委员会试验方法分技术委员会(ISO/TC 136/SC 1)正着手重新修订上述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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