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部门审核确定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储油库(包括码头配套的储油库区)、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储存液体有机化学品的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可参照执行。 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本标准未做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行。
HJ 1118-2020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2020-03-04,并于 2020-03-04 实施。
HJ 1118-2020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 在 HJ 1118-2020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汽油储罐挥发过程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口排放为有组织排放,排放口类型为一般排放口。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油气处理装置排气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应小于4m。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落实管理要求。...
正文内容配套有储油库区的码头工程自行监测方案问题:您好,我司是码头工程,配套有储油库区,储存船用燃料油,想问一下我司的自行监测方案布点、数量、监测方法应如何执行,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P14页的4.4.3自行监测要求中表4 中要求无组织排放的监测点位是 1)泵、压缩机、搅拌器(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 2)法兰及其他连接件...
HJ 1110-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HJ 111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 1116-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HJ 1117-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合金、电解锰工业HJ 1118-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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