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CER 001-2019
再生工业级氢氧化铬

Regenerated industrial grade chrome hydroxide


标准号
T/HCER 001-2019
发布
2019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HCER 001-2019
 
 
适用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工业级氢氧化铬的原料与工艺、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镀含铬废液、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产生的含铬废水与处理污泥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还原、沉淀、压滤等工序制成的含有一定杂质的粉状工业级氢氧化铬,主要用于制备三价铬盐、三氧化二铬等的原料。 5 质量要求 外观:再生工业级氢氧化铬产物为蓝绿色粉状物。 质量:在(105±2)℃下烘干后,再生工业级氢氧化铬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再生工业级氢氧化铬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1 铬含量(以三氧化二铬计)(干基),w/% ≥42 2 含水率,w/% ≤35 3 水溶性铬(以Cr计),w/% ≤0.03 4 CaO,w/% ≤0.1 5 铁(Fe),w/% ≤0.5 6 铜(Cu),w/% ≤0.5 7 镍(Ni),w/% ≤0.5 8 锌(Zn),w/% ≤0.5 9 砷(As),w/% ≤0.002 10 铅(Pb),w/% ≤0.05 11 镉(Cd),w/% ≤0.001 12 汞(Hg),w/% ≤0.0001 13 铊(Tl),w/% ≤0.0001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制样 按GB/T 6678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采得的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6.2 含水率的测定 按照GB/T 6284的相关要求进行,试验温度为(105±2)℃,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不大于0.5%。 6.3 三氧化二铬含量的测定 6.3.1 方法原理 将试样中的Cr3+氧化成Cr6+后,在酸性介质中Fe2+与Cr6+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用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滴定至终点的消耗量测定三氧化二铬的含量。 6.3.2 试剂和溶液* 硫-磷混合酸溶液:硫酸+磷酸(6+4)。 高氯酸。 硝酸银溶液:25g/L。 过硫酸铵。 邻苯氨基甲酸溶液:1g/L。 滴定溶液:0.2mol/L的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 6.3.3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干燥后的试样约0.6g(精确值0.2mg),置于500ml锥形瓶中,加入20ml硫磷混合酸溶液、2ml高氯酸加热至溶液透明。 取下冷却至室温,加入150ml水、5ml硝酸银溶液、4g~5g过硫酸铵,摇动使其溶解,静止5min后,继续加热至小泡转为大泡,保持10min。 取下冷却至室温,加水稀释至200ml,用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呈黄绿色,加入1ml邻苯氨基甲酸指示液,继续滴定至终点(亮绿色)。 按同试样完全相同的处理步骤进行空白试验。 6.3.4 计算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三氧化二铬(Cr2O3)的含量w,则 W=×100 式中: V—试样消耗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液的量,ml; V0—空白试验消耗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液的量,ml; C—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液的浓度,mol/L; m—试样质量; 0.02533—三氧化铬的毫摩尔质量的数值,g/mol。 6.4 水溶性铬含量的测定 6.4.1 方法提要 在酸性介质中,六价铬与二苯基偶氮碳酰肼生成紫红色配合物,采用分光光度法于最大吸收波长540nm处进行测定。 6.4.2 试剂 丙酮。 硫酸。 磷酸。 二苯基偶氮碳酰肼显色剂:2g/L。称取二苯基偶氮碳酰肼0.2g溶于50 ml丙酮中,加水稀释至100 ml,摇匀,置于棕色瓶中,于低温下保存。颜色变深则不能使用。 铬标准溶液:1 ml溶液含铬0.005mg。用移液管移取1 ml按照HG/T 3696.2配置的铬标准溶液,置于2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该溶液使用前配置。 6.4.3 仪器设备 玻璃砂芯坩埚:滤板孔径5μm~15μm。 分光光度计:配有3cm比色皿。 6.4.4 分析步骤 工作曲线的绘制如下: a)分别取0 ml、1.00ml、2.00 ml、3.00 ml、4.00 ml、5.00 ml铬标准溶液于6只50 ml容量瓶中,分别加水至约40 ml,加入0.5 ml硫酸,0.5 ml磷酸,摇匀。 b)加入2.0 ml二苯基偶氮碳酰肼显色剂,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10min。 c)用3cm比色皿于540nm处,以水为参比,测量吸光度。 d)以铬的质量为横坐标,相应的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工作曲线。 测定步骤如下: a)称取约2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150 ml烧杯中,加入100 ml水,搅拌后煮沸5min,冷却至室温,移入25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经慢速定量滤纸或玻璃砂芯坩埚反复过滤,直至滤液清澈。 b)用移液管取25 ml(优等品)、10 ml(一等品、合格品)滤液于50 ml容量瓶中,加水至约40mL,加入0.5 ml硫酸、0.5 ml磷酸,摇匀,加入2.0 ml二苯基偶氮碳酰肼显色剂,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10min。用3cm比色皿于540nm处,以水为参比,测量吸光度。 结果计算。 水溶性铬含量以铬的质量分数W2计,数值以%表示,按照下式计算: W2= 式中: —从工作曲线上查得的试验溶液中铬的质量的数值,mg; —从工作曲线上查得的空白试验溶液中铬的质量的数值,mg; V—移取试验溶液的体积数值,ml; m—试料质量数值,g。 取平行测定的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为不大于0.003%。 6.5 铜、镍、锌含量的测定 按附录A相关规定执行。 6.6 砷含量的测定 按GB/T 23497.1的有关要求执行。 6.7 汞含量的测定 按GB/T 21058的有关要求执行。 6.8 铅含量的测定 按GB/T 23946的有关要求执行。 6.9 镉含量的测定 按GB/T 23841的有关要求执行。 6.10 铊、钙、铁的测定 根据HJ 680中的微波消解法的要求进行消解,按HJ 700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测。 7 检验规则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指标均为出厂检验项目,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应逐批进行检验,保证每批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以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再生工业级氢氧化铬为一批,每批产品不应超过5t。 按GB/T 6678的相关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一侧斜插至袋底抽取样品,每个取样单元的取样点位数为3个。所采得的样品必须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用于试验样品量不得少于500g,经烘干后再次缩分为3份,每份样品不得少于50g,密封于塑料自封袋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姓名。一份留存备查,另外两份交于供需双方分别保存或检验。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 本标准中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 8170中的“修约值比较法”。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再生工业级氢氧化铬采用双层包装。外包装采用塑料编织袋,内包装采用塑料袋,内袋包装时将空气排净后,袋口双层扎口或热合,应严密不漏;外包装应牢固缝合,无漏缝合条线。用户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可协商确定包装袋。 再生工业级氢氧化铬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受热、受潮,包装不得破损,严禁与酸类物品混合运输。 再生工业级氢氧化铬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防止雨淋、受热、受潮,包装不得破损,严禁与酸类物品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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