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医患纠纷中引入人民调解,提供化解纠纷的第三方平台。截至去年底,全市15个区县成功调解医患纠纷1637件,涉及金额4547万元。 今年6月,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各区县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医患纠纷的实施机构。受案范围为患方索赔金额超过3万元并同意人民调解的、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的(不论索赔金额大小)。...
下一步,珠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发挥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优势及桥梁作用,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构建区域内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联动的工作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多元保护模式,力争为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标准化经验。...
调解委员会独立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之外,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不收费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联合省卫生厅、保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有计划的在县(市、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化解医疗纠纷。 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建立独立于医方和患方的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独立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之外。...
5月10日,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全国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司法、公安、保监、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力争到今年年底实现县(市、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据悉,截至2011年4月底,各地共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100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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