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SIA 2—2019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规范》


标准号
T/SCSIA 2—2019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1日
实施日期
2019年11月1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I651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20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适用范围
5.2优秀软件产品要求 软件产品要求如下: 企业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和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 优秀软件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1)软件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 软件产品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 2)软件产品资料完备,具备完善的用户使用手册和用户联系卡; 3)软件产品技术水平先进,采用先进的软件工具和研发方法,产品具有新颖特色及创新特点; 4)软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品必须经过6个月以上实际运行,至少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用户对其软件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实用性表示满意或认可的用户使用报告; 5)软件产品销售市场良好,产品在本领域市场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6)软件产品服务优质,树立了软件即服务的理念,软件产品在售前、售中和售后有良好的服务规范;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技术创新能力要求 企业技术创新竞争力要求如下: a)企业应持续打造高绩效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比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b)企业应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技术中心等研发专业机构或部门,加快创新驱动步伐; c)企业应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研发投入强度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d)企业应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出水平。 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软件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应具备软件开发的测试和评价技术,提升软件产品测试、验证水平,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至少应以下列三种方式之一表征软件工程质量保证能力: a)企业依据 GB/T 1900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b)企业通过 CMMI 能力评估,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c)企业依据内部的实际情况,自行建立一套软件研发和服务规范,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5.5行业资质要求 企业行业资质要求如下: a)企业依据 T/SCSIA1-2015,通过软件企业评估, 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b)其它行业或技术性资质,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5.6企业诚信要求 企业诚信要求如下: a)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b)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 c)企业应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持续改进客户的满意度; d)企业应通过国家或地方级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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