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综合保税区、旅游度假区、科技产业园区、自由贸易区等其他园区可按照执行。
DB32/T 4122-2021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于 2021-11-04,并于 2021-12-04 实施。
DB32/T 4122-2021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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