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 N288.0-2022
CSA N288.0-2022


标准号
CSA N288.0-2022
发布
1970年
发布单位
/
当前最新
CSA N288.0-2022
 
 
适用范围
前言 这是 CSA N288.0 的第一版,《核设施环境管理:CSA N288 系列标准的通用要求》。本标准是 N288 系列核设施环境管理标准和指南的一部分。CSA N 系列标准为核设施和核活动的管理提供了一套相互关联的要求。本标准涵盖了 CSA N288 系列标准的通用要素,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系列内要求的重复。CSA N288.0 的集成将优化该系列的实施,并促进整个系列的最佳维护。CSA N286 为管理层提供总体指导,以制定和实施合理的管理实践和控制,而其他 CSA 集团核标准则提供支持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本标准与 CSA N286 协调一致,不会重复 CSA N286 的通用要求;但是,它可以为这些要求提供更具体的指导。提醒本标准的用户,加拿大核设施的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均受《核安全与控制法》及其支持法规的约束。范围 1.1 一般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环境管理的一般要求。本标准与其他 CSA N288 标准配合使用。注意:1) CSA N288 标准可能在条款中引用本标准的使用,也可能包括采用标准部分或修改内容的附件。2) 有关 CSA N288 系列标准的讨论,请参阅第 0 条。
1.2 设施 1.2.1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适用 CSA N288 系列标准的核设施。注意:通常使用 CSA N288 系列标准的核设施包括 1 类核设施以及铀矿和铀工厂。这些核设施的传统废物管理设施(例如,垃圾填埋场、焚化炉和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污水处理厂)也经常包括在 CSA N288 标准的范围内。
1.2.2 本标准也可能适用于 a) II 类核设施;b) 使用或储存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设施;c) 在核物质和辐射装置许可证授权下运营的机构;或 d) 由于现有暴露情况(例如由于过去活动生产或使用的放射性物质对区域造成污染而导致的暴露情况)而向环境中排放的低浓度流出物或核物质和危险物质的排放。注意:在这种情况下,设施运营商有责任与 AHJ 协商确定本标准的适用性和适宜性。
1.3 运行条件 本标准中描述的要求在正常条件下适用。注意:1) 在核设施或许可活动的运行寿命期间,预计会发生一次或多次偏离常规操作实践的任何释放(即可合理预见的异常事件,也称为预期运行事件,包括泄漏和溢出)被视为正常运行的一部分。2) 就 CSA N288.2 而言,本标准适用于事故条件。
1.4 术语 1.4.1 在本标准中,“应”用于表达要求,即用户为遵守标准而必须满足的规定;“应该”用于表达建议或建议但不要求的内容;而“可以”用于表达一种选择或在本标准范围内允许的选择。条款附注不包括要求或替代要求;条款附注的目的是将说明性或信息性材料与正文区分开。表格和图形的注释被视为表格或图形的一部分,可以写成要求。附件被指定为规范性(强制性)或信息性(非强制性)以定义其应用。
1.4.2 在本标准中,“应考虑”或“应考虑”是指要求用户考虑可能性,做出决定,并记录做出该决定的理由。注意:决定的示例可以包括不采取行动、操作程序和设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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