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 N290.16-2016(R2021)
CSA N290.16-2016(R2021)


标准号
CSA N290.16-2016(R2021)
发布
1970年
发布单位
/
当前最新
CSA N290.16-2016(R2021)
 
 
适用范围
前言:这是 CSA N290.16《超设计基准事故要求》的第一版。本标准规定了水冷核反应堆设施超设计基准事故 (BDBA) 的要求。它结合了加拿大核反应堆设施运营商、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为定义 BDBA 要求所做的工作,并反映了各种行业组织的指导,包括 CANDU 业主集团、核能研究所和世界核运营商协会。本标准的用户请注意,加拿大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制造、建造、安装、调试、运行和退役均受《核安全和控制法》及其条例的约束。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可能会对本标准中规定的要求施加额外要求。CSA N 系列标准为核设施和活动的管理提供了一套相互关联的要求。CSA N286 为管理层提供制定和实施健全的管理实践和控制的总体指导,而其他 CSA 集团核标准则提供支持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本标准与 CSA N286 协调一致,不重复 CSA N286 的一般要求;但是,它可能为这些要求提供更具体的指导。范围:
1.1 本标准提供了有关现有和新水冷反应堆设施超设计基准事故 (BDBA) 的要求和指导,其基本目标是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电离辐射的有害影响。这包括 a) 确定防止和减轻 BDBA(包括严重事故)的结构、系统和组件 (SSC) 的功能 DEC 要求;注意:这还包括与可靠性、检查和操作考虑相关的指导。b) 制定缓解或终止(或两者兼而有之)BDBA(包括严重事故)的策略;以及 c) 管理场地边界内外的 BDBA。注意:防止 BDBA 后长期放射性核素释放是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唯一最重要目标。因此,重点是保持对电离放射性释放的屏障至关重要。
1.2 本标准还提供了有关使用安全分析(例如确定性安全分析和概率安全评估)和运行经验(OPEX)的指导。
1.3 本标准适用于水冷反应堆设施,不适用于其他核设施。
1.4 本标准未具体针对恶意行为引起的事故,但本标准中的要求和指导可为制定该领域的战略提供有用信息。注意:在加拿大,恶意行为由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核安全条例单独处理。
1.5 本标准未提供与为解决 DEC(见第 0.2 条)而开发和实施的 SSC 安全分类相关的具体指导,因为这是一个正在发展的行业工作领域。本标准确实提供了与提供 DEC 和 BDBA 缓解的 SSC 的采购、冗余、测试、维护和其他运营活动相关的指导。
1.6 本标准中的“应”用于表达要求,即用户必须满足的条款,以符合标准;“应当”用于表达建议或建议但非强制的条款;“可”用于表达选择或标准范围内允许的条款。条款附注不包括要求或替代要求;条款附注的目的是将说明性或信息性材料与正文区分开来。表格和图形的注释被视为表格或图形的一部分,可以写成要求。附件被指定为规范性(强制性)或信息性(非强制性)以定义其应用。
1.7 本标准中的“应考虑”或“应考虑”表示用户评估影响并记录任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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