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该消费者安全标准涵盖可穿戴或易于手持的微型燃料电池电源系统、微型燃料电池电源装置和燃料盒,提供不超过 60 V dc 的直流输出和不超过 240 VA 的功率输出。 IEC 62282-5-1 涵盖了输出水平超过这些电气限制的便携式燃料电池电源系统。 b) 因此,外部可访问电路被视为 IEC 60950-1:2005 中定义的安全超低电压 (SELV) 电路,并且如果进一步符合 IEC 60950-1:2005 的 2.5 则被视为有限功率电路。内部电路超过 60 V dc 或 240 VA 的微型燃料电池电源系统或装置应根据 IEC 60950-1:2005 的单独标准进行适当评估。 c) 本消费者安全标准涵盖所有微型燃料电池电源系统、微型燃料电池电源装置和燃料盒。该标准对所有微型燃料电池电源系统、微型燃料电池电源装置和燃料盒提出了要求,以确保正常使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以及消费者运输此类物品的合理程度的安全性。本标准涵盖的燃料盒不适合由消费者重新填充。由制造商或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重新填充的燃料盒应满足本标准的所有要求。 d) 这些产品不适用于 IEV 426-03-01 定义的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