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21927-5:2018
烟雾和热力控制系统 - 第5部分:动力排烟系统;要求和设计

Smoke and heat control systems — Part 5: Powered smoke exhaust systems — Requirements and design


标准号
ISO 21927-5:2018
发布
2018年
发布单位
国际标准化组织
当前最新
ISO 21927-5:2018
 
 
引用标准
ISO 21927-3 ISO 21927-8 ISO 21927-9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大面积、吊顶高度不小于3m、有防烟要求的场所的动力排烟系统。 它包括用于设计透明层的表格和计算方法,以便除其他外符合各种保护目标的要求。 本文件包括有关动力排烟系统的要求、设计和安装规则的信息和规定。 注:ISO 21927-3 中规定了测试呼吸机的要求。 防烟管道和防烟风阀的其他部分(分别为 ISO 21927-7 和 ISO 21927-8)。 本文件规定的设计不适用于:  ——具有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处所;  ——危险材料的储存设施;  ——有爆炸危险的空间;  ——走廊;  ——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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