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置养殖场区 项目环评应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选址应避开当地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并与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相协调。当地未划定禁止养殖区域的,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村镇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 ...
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规划,甘南州森林面积净增134万亩,草场区域牧草平均盖度增加12.8%,草原植被综合盖度达到96.3%,每年向黄河补水量稳定在约65亿立方米。甘肃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认真办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网站截图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除法律禁止区域不得划定生猪禁养区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通知指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确需搬迁的要按要求尽快实现关停、转产或搬迁。 3. 鼓励禁养区内现有畜禽散养户自行拆除养殖圈舍退养,继续养殖的必须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直排。 4. 各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在实施关停或搬迁前应注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二)畜禽养殖限养区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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