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保障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组织、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根据灾害灾难、传染病疫情、中毒、核辐射等不同类别的紧急医学救援组建医疗应急队伍,以有效应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必要时根据有关指令开展辖区外处置支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的职能,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医疗应急队伍以现场救援、转运后送、院内救治为主要任务。 ...
为进一步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宣传、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明确责任,共同做好准备,确保及时妥善应对肠道传染病疫情。...
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等,推动加快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的制修订。持续完善疾控标准体系。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十九)建立稳定投入机制。...
同时,要关心爱护派驻灾区的医疗卫生队员,加强队员个人防护装备,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严防出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人身意外伤害。 六、强化卫生应急值守,做好自身防灾减灾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应急值守,落实岗位职责,专业应急队伍要全天候待命,随时准备开展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灾区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予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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