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全植物已经被允许用作化妆品原料时,则该植物各部位不需再按新原料申请。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试验资料。 (3) 凡有安全食用历史的,如食品原料、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公布的药食两用物品等,或已有国外权威机构评价结论认为在化妆品或食品中使用是安全的,或在国外或地区批准的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化妆品新原料。...
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均应按照要求申报;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 指南要求,儿童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配方成分中所用原料的中文名称应使用《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标准中文名称。原料无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INCI名称)或未列入《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 (三)生产工艺 应用文字简要描述完整的生产工艺。 (四)感官指标 分别对产品内容物应有的颜色、性状、气味等感官指标依次进行描述,并用分号分开。 ...
据悉,这是自2021年5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大麻二酚、大麻仁果、大麻籽油、大麻叶提取物等将正式列入化妆品禁用原料之后,首次官方重新考虑大麻二酚的应用管理。公开资料显示,大麻二酚(CBD)是从大麻植物中提取的纯天然成分,具有止痛抗炎等功效。目前,国外已有大麻二酚相关产品上市,但我国目前还未有上市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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