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2017年3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1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将第十三条中的“新培育”修改为“申请登记”;将第三项修改为:“DNA指纹检测报告和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将十四条作为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审定或者已销售种植的品种,简化申请材料,申请者可以按照品种登记指南的要求,提交申请表、DNA指纹检测报告,已销售种植的品种还需提供本办法实施前的品种销售发票...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培育出的大豆品种“东生10号”获得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这是该所培育的大豆东生系列品种中第四个获得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的品种,审定编号:国审豆2014005。公告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09号,证书编号:2014-1-93。 ...
抗虫转基因水稻在2009年已获得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已在科学上证明了其安全性。但是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产转基因植物种子要获得生产许可证,而要获得生产许可证,除了获得安全证书,还要通过品种审定。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品种审定申请后应在30日内提交品种审定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初审,专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完成初审。...
2016年最新修订后的《主要农作物审定办法》规定:“除转基因棉花外,其它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另行指定。”但该规定的具体细则尚未出台。 正是由于细则难产,最早于2009年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植酸酶玉米以及两种转基因水稻,在安全性获得农业部确认后,均未通过品种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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