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AMIA 008-2019
送风式数控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The numerical control biomass particle hot-blast stove of air supply type


标准号
T/JSAMIA 008-2019
发布
2019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JSAMIA 008-2019
 
 
适用范围
送风式数控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送风式数控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的型号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热功率在30万kcal/h~80万kcal/h间的送风式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其他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可以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1-2014 热交换器 GB713-2014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768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 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0395.1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13306-2011 标牌 GB 50309-2017  工业锅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JB/T 5673-2015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JB/T8574-2013 农机具产品 型号编制规则 JB/T 9832.2-1999农林拖拉机及机具 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 压切法 NB/T 464 热风炉质量评价规范 NB/T 34040小型生物质热风炉技术条件 NB/T 34041-2017小型生物质热风炉试验方法 NB/T 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NB/T 47055锅炉涂装和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NY/T 12  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风送式 Air supply type 加热介质(洁净空气)是采用鼓风送入的方式。 3.2  生物质颗粒 Biomass particle 是一种由秸秆、木屑、稻壳等经加工产生的颗粒状的生物质燃料。通常热值为3900大卡~4200大卡,灰分为3%~6%,直径为6mm~10mm,长度为10mm~80mm。 3.3  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Biomass particle hot-blast stove 是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热功率处于0.20934MW至0.93MW间或30万kcal/h至80万kcal/h间的热风炉。 3.4  送风式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Biomass particle hot-blast stove of air supply type 是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以洁净空气为加热介质、洁净空气采用鼓风送入方式、热功率处于0.20934MW至0.93MW间或30万kcal/h至80万kcal/h间的热风炉。 4 产品型号 热风炉产品型号标记如下:       5L    SY  -  □  □                                      改进代号                                      第一主参数热功率,单位为kcal/h                                       结构特征代号,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热风炉                                      示例:5L SY-7500Ⅱ,表示供热功率为每小时750000kcal,产品改进序号为Ⅱ型的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5 结构型式及主要性能参数  热风炉的结构型式及主要性能参数见表1。 表1 结构型式及主要性能参数 项目 单位 企业设计值 型号名称 / 按第4章要求 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企业自行规定 配套动力 kw 企业自行规定 燃烧方式 / 层状燃烧或悬浮燃烧 进料方式 / 自动进料 供热方式 / 间接换热 热功率 kcal/h 应≥300×103,且≤800×103 热效率 % ≥80% 输出热风温度稳定性 ±℃ ±3 输出热风温度范围 ℃ 40-130 排烟温度 ℃ ≤1.1倍热风温度,且≤143 6 要求 6.1 一般要求 热风炉设计合理、操作方便、安全性能高。 热风炉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加热介质(洁净空气)是采用由炉后换热器低温段鼓风的型式送入。 配套辅机以及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应的产品标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热风出口应设置温度测点和超温控制装置。 在正常条件下运行,5年内炉本体不应出现结构性损坏和气密性损坏。 6.2 热性能要求 热风炉的实际热功率应不小于标称值。 热风炉输出热风温度应在40℃~130℃之间。 稳定燃烧时,热风炉的输出热风温度不应超过设定温度±3℃。 热风炉的热效率不应小于80%。 6.3 材质 管式换热器应符合GB/T151、GB13296及GB/T13793的要求。 换热器高温烟气入口钢板和炉膛壁板应符合GB713-2014的要求。对于工作温度高于450℃的换热部件,其使用的钢板应采用耐热性能更好的合金耐热钢。 6.4 电、温控装置 热风炉换热器高温烟气入口和热风出口应安装测温及控制装置,超温能报警且具有自动降温功能。 所有的热电偶、继电器、调压器、变频器等电器元件应稳定可靠,其精度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5 环保指标 从热风炉烟囱排出的烟气,其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 序号 烟气污染物 排放指标 1 颗粒物(mg/m3) ≤30 2 二氧化硫(mg/m3) ≤30 3 氮氧化物(mg/m3) ≤150 4 林格曼烟气黑度(级) ≤1 6.6 安全要求 电器设备应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电器绝缘电阻应≥1MΩ。 外露回转件应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符合GB10395.1的规定。正压主风机进风口应有防护网。 换热器高温烟气入口处和热风处应安装测温及控制装置,超温能报警且具有自动降温功能。 对操作人员有危险的部位,应配有有效的防护装置且应在显眼的位置设置防触电、防烫伤、防烧伤等安全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GB10396的规定。 每台热风炉出厂前都应进行密封性试验,确保烟侧和空气侧密封完好。 在炉膛和换热器部件上各开1cm2左右的小孔,热风炉正常工作时,监测应无可视明火泄漏至热风侧。 炉体应有保温措施,正常工作状态下外表面温度不大于60℃。 热风管道外表面应有保温措施,外表面温度应不大于45℃。 6.7 制造质量 铸造件应表面光洁,无裂纹、气孔、砂眼等缺陷。 焊接件应平整、均匀,无烧穿、气孔、夹渣、弧坑、裂纹、虚焊等缺陷。 冲压件应无裂纹、起皱、飞边等缺陷。 钣金件表面应平整,无裂纹、褶皱、凹凸不平等缺陷,机械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等缺陷。 铆接件应牢固,铆钉应无松动、歪斜。 6.8 装配质量 炉体以及炉膛之间不得有裂纹;不得有烟、气渗漏。 炉门开、关应灵活可靠,炉门关闭后应与炉口紧贴,不得有火、烟渗漏出来。 炉膛以及换热器部件焊接质量应符合NB/T47003.1-2009的要求。烟侧和空气侧之间不得有漏点,以防明火及高温烟气窜入空气侧再进入烘干设备引发安全事故。 配套辅机(风机、减速机等)、附件(热电偶等)应齐全。 炉膛若铺设耐火材料,耐火材料应粘贴牢固,不得掉落,且应符合GB50309-2017的要求。 6.9 使用寿命 热风炉正式投产后的寿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使用寿命指标 项    目 指   标(年) 热风炉 本体部件(包含炉膛、换热器等) 5  电气及回转部件 1 6.10 超负荷运行 当送风量为最大时,提高热风炉最高输出热风温度10%,热风炉应能正常工作,且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小时。 6.11 噪声 热风炉噪声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噪声指标 项    目 指    标 风机噪声,dB(A) ≤90 工作间噪声,dB(A) ≤85 6.12 粉尘浓度 热风炉工作间内的粉尘浓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粉尘浓度指标 项    目 指    标 粉尘浓度,mg/m3 ≤10 6.13 烟囱高度 烟囱周围半径50m的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高度一般应高于最高建筑物3m,否则应高于其最高配套设备3m以上。 6.14 排烟温度 热风炉烟囱排出的烟气温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排烟温度指标 项    目 指    标 热风输出温度,℃ 40-130 ≤1.1倍热风温度 6.15 油漆质量 涂层表面漆膜应均匀,无起泡、龟裂、夹杂物、皱皮、露底、剥落和杂色等现象。油漆漆膜附着力及漆层厚度应符合JB/T 9832.2-1999的要求,其指标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涂层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漆层厚度,μm 50±5 漆膜附着力 3级1处,2级2处 6.16 焊接质量 热风炉组装件无论是采用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还是气焊等,焊接坡口形式都应符合GB/T985.1的要求,焊缝应饱满美观,焊缝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咬边、夹渣等缺陷。 6.17 使用说明书 说明书的编写格式和内容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说明书应通俗易懂,必要处应配附图。 使用说明书应有产品“三包”和质量保证内容。 使用说明书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a)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 b)产品的正确安装及使用方法。 c)产品的安全主要事项。 d)产品的维护、保养以及故障消除方法。 6.18 随机技术文件 热风炉随设备应附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书; b)热风炉使用说明书(含安装尺寸图); c)备件清单及装箱单。 7 试验方法 7.1 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应符合GB/T2828.1的规定。 在生产厂家12个月内生产的同型号合格品中随机抽样。抽样样品不得少于2台。 当试验受条件限制时,可以临时协商确定抽样数量,但判定原则不变。 7.2 试验要求 热风炉性能试验应测试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次性能试验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在热风炉达到额定的工况,并且输出稳定的所需热风温度40分钟后开始测试。 在测试时间内,鼓风机以及送风机、减速机等参数保持不变,燃料在炉膛内燃烧的状态应保持一样。 试验时,输出热风的温度应与设计值之差不超过±5℃。 试验时,热风炉供热量的波动应不超过10%。 每隔5分钟测一次进风温度、出风温度,每隔30分钟测一次热风输出风压。 每次实测供热量应不小于额定供热量。 每次实测热效率应不小于80%,且两次热效率之差应不大于4%,真实热效率取两次平均值。 每次测试持续的时间(从具备测试条件开始计时)不应少于3小时,中间不得间断,一旦间断,则测试作废。 7.3 试验条件 试验时所使用的生物质颗粒燃料,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燃值应≥4000kcal/kg。 试验测定前,测量管道的安装及测温的布置应符合NB/T34041的规定。 试验用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检定机构校验,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 测量参数和准确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测量参数和准确度要求 序 号 测  量  参  数 准  确  度 1 质量 粉尘采样称量 ±0.0001g   生物颗粒燃料称量 ±0.2kg 2 时间 ±0.5s/d 3 温度 ±0.5℃ 4 电功率 ±0.2KW 5 噪声 ±0.5dB(A) 6 长度 按常规要求 7.4 试验内容与方法 主要性能指标测定 主要性能指标包括:热功率、热效率、环保指标、超负荷运行检测、噪声测定、安全检查、电温控装置检查、材质检查、密封性检测、焊接质量检查、装配质量检查、油漆质量检测等。 输出热风温度 测定热风管道截面中心一点的温度作为整个截面上的平均温度,测温元件精度为±0.1℃。 燃料消耗量 采用台秤称量,台秤的精度为±0.1kg。 热风炉输出热量(输出热风换热量)按式(1)计算。              ……………………………………(1) 式中:  Qyx—输出热量,单位为KJ/h; t —输出热风平均温度,单位为℃; t0 —进风平均温度,单位为℃; ρ —输出热风密度,单位为kg/m3; —温度t时输出热风平均质量比热容,按NB/T34041附录B.2求出,单位为KJ/(kg*K)。 —温度t0时进风平均定压质量比热容,按NB/T34041附录B.2求出,单位为KJ/(kg*K)。 热风炉热功率。热功率的测定方法按NB/T 34041-2017的要求进行,测定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5条中热功率的有关规定,计算公式如下: …………………………………………………(2) 式中: N—热风炉热功率,单位为kcal/h。 热风炉热效率。热效率的测定方法按NB/T 34041-2017的要求进行,测定结果应符合本标准6.2.4条规定。计算公式如下:       ……………………………………………(3) 式中: —热风炉热效率,%; B—生物质燃料用量,单位为kg/h; —生物质燃料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位为kJ/kg,由具备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得来。 环保指标的测定 环保指标的测定方法按NB/T 34041-2017的要求进行,测定结果应符合本标准6.5条的规定。环保指标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来检测。 超负荷运行检测 超负荷运行检测按照本标准6.10条要求进行。 噪声测定 噪声测定方式应按NY/T 464的要求进行。噪声测定应在热风炉额定工况下进行,用声级计在热风炉四周距离热风炉表面1米,距地面1.5米的不同位置测定噪声,测点应不少于5点。测定结果应符合本标准6.11的规定。 安全检查 按照本标准6.6条的要求逐条进行检查,但6.6.5条中要求:在炉膛和换热器部件上各开1cm2的小孔,当热风炉正常工作时,监测应无明火泄漏至热风侧,此项检测要求在热风炉定型时做,不作为常规检查。 电、温控装置检查 按照本标准6.4条要求进行。 焊接质量检查 按照本标准6.16的要求进行。 装配质量检查 按照本标准6.8条要求进行。 油漆质量检测 油漆漆膜附着力及漆层厚度应符合JB/T 9832.2-1999的要求,具体检查项按照本标准6.15要求进行。 使用说明书检查 按照本标准6.17条要求进行。 随机文件检查 按照本标准6.18条要求进行。 标牌检查 按照本标准9.1条要求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每台热风炉出厂前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本标准中表9的规定。 8.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试制或定型产品转厂生产时; ——产品结构、材料和工艺有重大转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产品停产一年及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项目按本标准中表9进行并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8.3 抽样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在工厂近六个月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正常批量生产时的检验批量N为5台,样本量n为2台(用户或销售部门抽取时可不受此限),抽取的样品应是工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样机抽取封存后至检测工作结束期间,除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保养和调整外,不得再调整、修理和更换。 8.4 评定方法 按被检项目对产品的影响程度,确定其不合格分类,见表9。 按GB/T2828.1规定,采用一次正常抽样方案,特殊检验水平S-I, AQL为接受质量限,Ac为不合格接收数,Re为不合格拒收数。样本量字码为A,取值按表10的规定。 采用逐项考核,按类判定,以不合格分类中达到的最低要求判定产品质量。 表9 不合格分类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对应条款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A 1 安全性 6.6 √ √  2 热功率 6.2 - √  3 烟尘排放指标 6.5 - √  4 使用说明书审查 6.17 √ √ B 1 热效率 6.2 - √  2 噪声 6.11 - √  3 二氧化硫浓度 6.5.1 - √  4 超负荷运行 6.10 - √  5 输出热风温度稳定性  6.2.4 - √  6 粉尘浓度(热风炉工作间) 6.12 - √  7 热风炉寿命(同一类型的热风炉跟踪调查) 6.9 - √ C 1 电、温控装置功能 6.4 √ √  2 排烟温度 6.14 - √  3 烟囱高度 6.13 √ √  4 焊接质量 6.16 √ √  5 装配质量 6.8 √ √  6 油漆外观质量 6.15 √ √  7 漆膜附着力 6.15 √ √  8 漆层厚度 6.15 √ √  9 林格曼黑度 6.5.1 - √  10 标志 9.1 √ √ 表10 抽样判定方案表 不合格分类 A类 B类 C类 项目数 4 7 10 检验水平 S-1 样本字码 A 样本数(n) 2 AQL 6.5 40 65 Ac      Re 0        1 2        3 3         4 9  标牌、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牌 热风炉应在明显的位置设有产品标牌,标牌应清晰、耐久。 产品标牌的型式应符合GB/T13306-2011的规定,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 c)主要技术参数 ; d)出厂日期或出厂编号; e)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f)制造商名称、地址。 9.2 包装 产品长途运输须用木箱包装,若有散件可分件包装;包装件在箱内应固定牢靠,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移位;箱内还应放置装箱清单。 9.3 运输 产品应固定牢靠,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移动或倾斜、碰撞,同时应加盖防雨油布。 9.4 贮存 产品室内贮存时,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条件;室外贮存时,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产品贮存地周围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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