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I EN 61115:1998
过程分析仪样品处理系统性能表达

Expression of performance of sample handling systems for process analyzers


标准号
CEI EN 61115:1998
发布
1998年
发布单位
SCC
当前最新
CEI EN 61115:1998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为确定样品处理系统的功能性能而必须进行的测试。它还指定了此类系统的制造商和用户必须提供的信息。适用于:用于任何最终目的的过程分析仪的气体或液体样品处理系统,例如过程控制、排放、环境空气控制等;完整的系统和系统组件;提供和控制过程分析仪或样品处理系统组件所需的其他设备的电源和仪器,仅限于这些设备是系统的功能部分;维持系统性能的设备;维持过程分析仪性能的设备,因为这些设备是样品处理系统的一部分,而不是分析仪的一部分。本标准没有考虑: 过程分析仪的一般方面;有关电力安全的要求;有关爆炸或毒性风险的安全问题;与涉及法律法规或计量的应用相关的方面,例如空气污染。它不适用于: 处理固体样品的系统;用于具有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中的设备。本标准是根据新的编辑项目,对同编号和版本的标准(文件 2522 E)进行不加修改的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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