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定了集装箱检疫范围: 1.对装载出境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出境集装箱,实施动植物检疫。 2.所有入出境的集装箱,都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实施卫生检疫。 3.凡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入境(含过境)集装箱。 4.来自动植物疫区的集装箱(含空箱和重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5.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铺垫物的入境集装箱。...
从卫生检疫观点来讲,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运输设备指货物集装箱”,它强调了集装箱的运输设备属性。第十条规定:“入出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在到达口岸的时候,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必须向卫生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
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定了集装箱检疫范围: 1.对装载出境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出境集装箱,实施动植物检疫。 2.所有入出境的集装箱,都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实施卫生检疫。 3.凡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入境(含过境)集装箱。 4.来自动植物疫区的集装箱(含空箱和重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
(二)动物产品的定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四十六条“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品、奶制品、蛋类、血液、精液、胚胎、骨、蹄、角等”的定义执行。 (三)进境动物产品的有关检疫处理按下列要求实施: 1. 对装载非食用动物产品的容器(含集装箱,下同)、外表包装、铺垫材料进行消毒处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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