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条款,个人信息处理者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有三种路径可选,其中之一便是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的标准合同。另外两种数据出境的合规方式,一是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一是经专业机构进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不过,相对这两种合规方式来说,标准合同的方式对符合前述情形的企业来说相对更易走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指引的效力 本指引仅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作出一般性指导,供经营者参考,不具有强制性。经营者可以结合自身特点,细化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本指引关于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阐释多为原则性、概括性说明,案例列举并不涵盖全部法律风险,建议经营者在参考本指引时依据经营者集中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评估。 ...
另一方面狠抓合规管理,督促电信和重点互联网企业深入开展数据安全合规评估,指导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数据治理工作委员会加强行业自律。 当前,数据安全不仅受到学术界重视,也引起工业界及企业、个人的高度关注。大数据行业专家、北京融信数联科技有限公司CEO于笑博认为,一系列数据安全法律法规“重拳”出击,为行业提供了更加细致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和行为规则,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数据安全保护迈入了新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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